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23 00:00     浏览次数:

嘉人社〔2015〕12号

嘉兴市本级各国有企业,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促进公平就业。建立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制度,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是劳动者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要求,是促进就业公平的要求,是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实现国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方案、招聘程序、招聘岗位和招聘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开发布。

二、建立信息渠道。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zjjxrs.gov.cn/)建立“嘉兴市本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专区,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可以比照市局网站模式,在2015年2月1日之前建立当地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专区,并将链接告知相关单位和国有企业,为当地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提供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投诉。

三、优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建立公开招聘制度,大力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完善公开招聘事后监督制度。对少数国有企业违反招聘信息公开规定的,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工作宣传。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各类媒体多形式开展对外宣传,扩大知晓面,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61号)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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