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5-07-24- 12:51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嘉人社明电[2013]1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55号)文件精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现就我市专项行动的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深入排查,摸清现实情况。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注重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手段,对本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用工单位逐一排查界定、逐户登记入库,进行认真调查,全面掌握实情。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要大力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区域,严厉打击“黑劳工”、“黑中介”和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招工用工过程的监管,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单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要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工的指导和服务,规范用工单位招工行为,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的日常监管。要抓住节后农民工集中返城就业和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活动的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四、抓好组织协调,密切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和合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沟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该移送的要及时移送,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五、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方案细化、信息采集、数据统计和工作总结,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县(市、区)于2013228日和320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统计报表、总结材料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