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创业领〔2011〕1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0]100号)精神,全市组织开展了嘉兴市创业基地认定工作。对照《嘉兴市创业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嘉人社[2011]26号),在各县(市、区)推荐申报、市创业办(市人力社保局)资格审查、市创业基地专家评估组考核评估的基础上,经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命名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58家单位为首批嘉兴市创业基地,并由市人力社保局予以授牌。
希望获得嘉兴市创业基地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完善功能配套,优化服务管理,落实扶持创业措施,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首批嘉兴市创业基地名单
嘉兴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首批嘉兴市创业基地名单
1921南湖创意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