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支队科室设置及其职责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6-12-16- 00:00     信息来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浏览次数:

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局党委同意,支队科室设置及职责范围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现有科室设置

增设诚信信息科(与支队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调整科室职责范围

办公室: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任务分解、工作指导与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指导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年度目标任务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监察执法人员培训与执法证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支队对外接待协调、文件收发、会议记录、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及其他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参与处理110应急联动指令、群体性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诚信信息科: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指导与检查督促工作;负责信息宣传、综合材料工作;负责劳动监察信息系统、数据库、短信平台以及“阳光监察”栏目的应用和维护工作;负责书面审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黑名单制度、企业信用报告等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网络舆情的监测、报告、交办与反馈工作;负责企业欠薪信息联合预警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交办工作;参与处理110应急联动指令、群体性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投诉受理科:负责接待室日常管理,值班安排;负责投诉举报接待、登记,受理,做好案件的初审、调解、答复工作,提出立案建议;负责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转办、协办案件的登记和移送查处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市长电话、网上信箱等的咨询答复工作;负责重大欠薪隐患、110应急联动指令、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统计、上报与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处理110应急联动指令、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公文起草、数据统计、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与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审监察科: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检查、专项执法监察和日常巡查工作;负责案件调查处理,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强制执行等案件的移送、衔接等工作;参与案件调解,组织开展案件讨论、案卷评查等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案件的备案工作;牵头处置110应急联动指令、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建设领域欠薪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的使用、退还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公文起草、数据统计、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与管理工作;承担支队党务及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