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顾鑫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6-12-16- 00:00     信息来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浏览次数:

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顾鑫华同志任投诉受理科科长;

徐沈斌同志任案审监察科科长;

钱坤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李清同志任诚信信息科副科长;

免去钱海明同志案审监察科科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