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通知(嘉防欠薪发〔2017〕2号)
发布日期: 2017-17-12-26- 08:51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通知

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已经成员单位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嘉兴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在市政府和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市领导小组日常协调议事职责,具体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全面统筹协调治理本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以及我市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

(二)研究分析我市欠薪形势,总结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以及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并向市政府或市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三)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成员单位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以及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贯彻实施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

(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本地区农民工工资联合专项检查工作;

(六)负责我市“ 无欠薪” 县( 市、 区)建设的申报和预审工作;

(七)积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我市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按时相关工作台账及报表的报送;

(八)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妥善处理本地区重大群体性欠薪案件和突发事件;

(七)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考核不达标以及履职缺位的单位或个人,约谈属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并提出问责建议;

(八)完成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实体化办公,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室成员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可变更召开时间或临时组织召开会议。

附件:      

2017年11月23日,市政府成立了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为深入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大成员单位间工作协调力度,夯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办公基础,经各成员单位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俞叶君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副主任:章  柘  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办主任

章金春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陈伟平  市建筑业管理局支部委员

成  员: 陈启清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朱谢芳  市委政法委维稳处处长

潘放梅  市委宣传部外宣网络处处长

谢柬华  市经信委企业处处长

李剑群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杭文清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吴劲松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商克恭  市人力社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

高德明  市交通运输局建管处副主任

邬家海  市水利局规划建设处

居惠华  市商务局综合处副处长

徐佐平  市国资委改革发展处处长

周海峰  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管处处长

顾  泉  市信访局接访处副处长

顾吉锋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