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治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祝亚伟(副市长)
副组长:仲旭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树庆(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成 员:章伯凌(市法院副院长)
王登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顾林荣(市政法委副调研员)
姚中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顾志刚(市经信委副主任)
高海金(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时兴(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贵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俞叶君(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
陈松加(市建委副主任 )
董学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苏胜利(嘉兴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陆金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余鸿伟(市信访局副局长)
朱永强(市国资委副主任)
丁曙明(市总工会副主席)
赵承英(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俞叶君兼任办公室主任。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