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嘉防欠薪发〔2018〕4号)
发布日期: 2019-19-08-01- 10:25     信息来源:市执法队    浏览次数:

 

 

 

 

 

嘉防欠薪发20184

 

 

关于印发嘉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嘉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81130

 

 

嘉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94号)精神以及“无欠薪嘉兴”创建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各地深入推进“无欠薪嘉兴”建设行动,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机制,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力争通过考核引领,至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实现“无欠薪”的目标要求,形成制度完备、覆盖城乡、责任落实、监管高效的欠薪治理格局。

二、组织领导

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防欠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市防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市防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对各县(市、区)政府该项工作的考核,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96号)、《关于贯彻实施“浙江无欠新”行动、建设 “无欠薪嘉兴”的通知》(嘉防欠薪发〔20173号)等文件的情况,重点内容为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欠薪案件处置以及执法能力建设等情况。

四、考核时限

每年11日至12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1月底前完成。

五、考核评分

考核细则按照《浙江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 年度市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执行。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3名,考核等级为A级。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

1.发生政府投资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2.发生1起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3起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3.发生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或发生因同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2次受到市级以上反映情况并经查实的;

4.发生1起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

(三)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考核结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防欠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市防欠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市防欠领导小组对该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被约谈县(市、区)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在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市防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考核步骤

(一)各地自查。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对本地区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防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实地核查。市防欠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核验资料、调阅案卷、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赴各县(市、区)实地核验各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

(三)综合评议。市防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县(市、区)提交的自查报告以及实地核查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重大欠薪案件督办、“无欠薪县(市、区)”建设情况和公安、信访、信用管理等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报市防欠领导小组审议。

七、工作要求

对各县(市、区)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是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各项制度机制落实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无欠薪”县(市、区)考核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抄送: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兴市委办、市府办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811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