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意见》的通知(嘉防欠办发〔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9-19-08-01- 10:26     信息来源:市执法队    浏览次数:

 

 

 

 

 

嘉防欠办发20181

 

关于印发《嘉兴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嘉兴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一八年二月二十七

 

 

 

 

嘉兴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为指导,以“两会”和乌镇世界互联网峰会欠薪维稳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和各级治欠保支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创新执法方式,开展执法服务,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现象,遏止欠薪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无欠薪”县(市、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试点地区全部通过省政府考核验收,其他地区创建措施全面启动,部分地区通过市政府预检,为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省全面建设任务打好基础;圆满完成“两会”和乌镇峰会等重大活动欠薪维稳工作任务,确保欠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全力做好重点敏感时期欠薪维稳工作。把做好欠薪维稳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隐患排查、监控与处置工作,做实“隐患、责任、整治”三张清单,强化“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个责任,推动“领导包案、联合预警、舆情监测、应急联动、实时通报、联合惩戒”六大机制落地见效,推行询问、约谈、监察建议、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调处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深入推进“无欠薪县(市、区)”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全面推进、分批创建的总体思路,拧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要明确重点,突破难点,采取召开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营造“比、学、赶、帮、超”的争创氛围。要树牢“全局一盘棋”意识,发挥整体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完善实施方案,统一行动步骤;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厘清工作责任,细化分管领域措施安排,建立工作推进表;全年采取阶段性对标的方式,加大推进力度,确保试点地区能够通过省政府验收,其他部分地区通过市政府预检,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省政府部署的“无欠薪(县、市)”建设工作,并保持“无欠薪县(市、区)”的品牌。

(三)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是切实抓好“四春”专项行动。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认真开展人力资源市清理整顿、打击非法使用童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等专项行动。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日常监管,大力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确保每年每人不少于60家。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效能,推进联合预警、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要制定检查计划,落实随机工作机制,提高检查质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依法纠治违法行为。三是要结合当地产业行业特点,对欠薪易发多发的行业、企业、工地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欠薪隐患,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四是夯实工资支付监控网络,充分利用基层网格熟人、熟地、熟事特点和涉企部门(单位)了解掌握企业欠费、欠税、欠息等优势,收集研判企业欠薪风险,及时预警检查,采取预防处置措施,实现早知道、早介入、早处置。

(四)着力抓好重点领域欠薪防处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整治工作,加大源头治理,推动行业监管,落实实名制管理,全面推进工程款和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工资银行发放工作,总结推广秀洲区建设项目基础、主体、竣工“三阶段”工资发放验收备案制度。抓好租赁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探索“乡规民约”治理方式,提高租赁企业工资支付自律意识,倡导在租赁企业实行工资银行发放制度,提高清欠保障能力。

(五)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行为。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对欠薪逃匿、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恶意欠薪,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跳楼、堵路、爬吊塔、拉横幅等极端讨薪行为以及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显现警示效用,确保掌握主动权。

(六)加强劳动保障信用建设。完善企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与分类管理办法,加强劳动保障信用审核,推行劳动保障“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公布企业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贷款、资质等级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遏制欠薪情况发生。

(七)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和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建好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随机抽取平台,把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实施举报投诉案件“一站式”处理办法,主动引导企业和职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矛盾。大力推行阳光监察做到案件处理过程、行政执法裁量权、监察执法结果“三透明”,确保监察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八)提升基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监察执法力量,落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体化运作,夯实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环节,提高案卷质量;落实执法着装、用车装备、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待遇,为劳动保障监察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单兵执法仪(带无线传输功能),每个大队不少于2台,每个中队不少于1台,费用由当地财政解决。要注重调查研究,根据当前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热点、疑点、难点工作加强调研,形成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同时,着力推动市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信息系统项目立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建成主体框架,实现核心功能,提高日常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和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各地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督促各地按要求开展治欠保支活动,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引导广大农民工理性维权,以合理合法方式讨要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注重创新总结。对各项制度办法落实情况加强跟踪问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针对本地区实际搞好调研,拿出创新举措大胆实践,及时形成经验总结。既可以体现工作绩效,又可以为上级修订政策制度提供依据,促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