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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20-06-17 点击次数:

 

平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文件

平技鉴函〔2020〕1号





 



关于同意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函

 

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

你院提交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备案材料收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6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在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6号)要求,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经审核,同意你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详见附件。

希望你院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工作承诺,按规定接受人力社保部门质量监督;主动公开考务管理、质量管理、证书管理、收费标准等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相应职业(工种)的考核评价场地设施设备、题库建设和考评员队伍培养,按照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原则,不断提高评价水平,确保评价质量,为劳动者素质提高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

 

 

 

 

  平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

机构名称

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

机构编码

(备案号)

S000033454001

试点有效期限

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

丁麟

联系电话

0573-85136867

地址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平一路1689号

认定对象范围

本校学生及社会人员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范围

职业名称

职业编号

工种名称

级别

车工

6-18-01-01

--

五、四、三级

冲压工

6-18-01-12

--

五、四、三级

电工

6-31-01-03

--

五、四、三级

电气设备安装工

6-29-03-02

--

五、四、三级

电切削工

6-18-01-08

--

五、四、三级

电梯安装维修工

6-29-03-03

--

五、四、三级

电子产品制版工

6-25-01-12

--

五、四、三级

电子商务师

4-01-02-02

--

四、三级

工具钳工

6-18-04-06

--

五、四、三级

机床装调维修工

6-20-03-01

--

四、三级

机修钳工

6-31-01-02

--

五、四、三级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4-12-03-02

--

五、四、三级

模具工

6-18-04-01

--

四、三级

磨工

6-18-01-04

--

五、四、三级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4-08-05-01

--

五、四、三级

收银员

4-01-02-04

--

五、四、三级

铣工

6-18-01-02

--

五、四、三级

营销员

4-01-02-01

--

五、四、三级

智能楼宇管理员

4-07-05-03

--

四、三级

装配钳工

6-20-01-01

--

五、四、三级

装饰美工

4-07-07-02

--

五、四、三级






 

 

 

 

 

 

 

 

 

 

 

 

 

 

 

 

 

 

 

抄报:嘉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0年6月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