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17 17:23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年度培训工作安排,经研究,拟组织举办2021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针对我市强化制造业立市之本地位,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构筑产业发展新优势,加快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成为面向全球的智造高地的相关需求,符合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皮革、化纤、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2.围绕我市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及攻克技术难关,或开发研制、创造有价值的新产品、新工艺等,或相关职业(工种)领先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国际国内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以及企业生产岗位或技术应用环节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培训项目。

3.针对“金蓝领”等一线岗位从事关键生产技术工作,能传技带徒、传授技艺,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技能人才的培训项目。

4.经国务院、浙江省或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传统手工技艺等项目,具有传承历史,并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项目。

二、办班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进行充分的培训需求分析,并结合实际需求进行项目设计,技术领域及技能层次定位清晰。

2.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岗位代表性,每个项目参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

3.培训对象以已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为主,同一培训对象同一年度内只能参加一个培训项目。

4.列入2021年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培训班应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各承办单位须按规定在办班前将具体办班计划方案和办班后的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市人力社保局。2021年的办班计划需根据疫情控制情况进行制定。

5.列入2021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办班经费由市人力社保局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授课费、教材费用等。

三、办班申报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地、本领域实际提出培训项目,按要求填写《2021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主讲人简介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送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社保局1号楼3楼312室),书面材料要求一式2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我局将组织人员审核、论证,最终确定2021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办班计划并发文公布(联系人:薛  江,联系电话:82228817,邮箱:121590638@qq.com)。

 

附件:2021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 日


附件

2021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项  目

主要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培训目的


培训对象


培训方案

时  间


天  数


人  数


地  点


培训内容(含课程计划)


师资

情况

主讲人

姓名


职称职务


单位


其他师资


经费预算及

资金来源


申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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