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 2022-09-22 11:26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近期,嘉兴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在每月业务培训学习会议上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21】64号),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对照整改,在社会保险经办岗位权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中交上高分答卷。

 

        随着社保基金纳入全国统筹管理,对社保基金的安全监管和社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有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岗位权限管理是各级经办机构对内部工作人员定岗定责及权限配置、维护等工作开展的管理活动,通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的检查管理,加强对业务运行、数据管理、基金财务、稽核内控四种岗位类型人员的监管和风险控制,从而进一步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我市开展了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市经办机构的经办岗位进行了大排查,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相关制度,并通过科学合理设置组织架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做到:1、岗位制衡:在业务运行、数据管理、基金财务、稽核内控类型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经办业务中同一笔业务的初审、复核、审核不得相互兼任,禁止一人通办;会计与出纳不得兼任,制单与审核不得兼任;2、系统赋权:在岗位权限设置时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经办权限,不得跨岗位类别分配权限,岗位权限的赋权、审批、稽核把关均在在系统中发起,全程系统日志留痕可溯;3、分级负责,风险可控:个人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审核三级管理,复核、审核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高风险业务人员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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