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二○一三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4-14-03-14- 00:00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4317531(法定节假日除外)对以上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省内外企业在我市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组织实施二○一三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级所辖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方法:登录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阳光人社·公开透明】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点击【阳光审批】——点击【应用子系统】下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进入系统)并接受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网上审查。系统登录用户名为各单位上年度【书面审查编号】,不清楚书面审查编号的单位,可以从上年度劳动保障信用定级证书上查到。具体登录说明及申报说明详见系统内部窗口。初次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东升路1042号)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并按网上申报流程填报。咨询电话:8222883815067328385QQ329778919QQ群:203207484

二、南湖区所辖企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各自所辖的镇(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嘉兴科技城管委会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南湖区劳动就业信息平台劳动书面审查模块进行网上填报,并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网上审查(信息平台下载地址:www.yz-soft.com)。咨询电话:1890573256782838341QQ9705597761461371255QQ群:57355977

三、秀洲区所辖企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各自所辖的镇(街道)社会事业所、秀洲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秀洲区企业劳动保障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书面审查的网上填报,并接受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网上审查(信息平台下载地址:www.yz-soft.com)。咨询电话:8272185918905732567,客服QQ970559776,企业QQ群:202114098

四、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直辖企事业单位、各街道所辖企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仲裁处)及各所辖街道劳动保障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就业信息平台劳动书面审查模块进行网上填报,并接受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的网上审查(信息平台下载地址:www.yz-soft.com)。咨询电话:18905732567,客服QQ970559776。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电话:82208691,82224921

对拒绝或不按时报送书面审查材料的单位,将按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各县(市、区)的用人单位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取资料并办理书面审查手续。

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流程图

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设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2、《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采取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调查等形式。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无偿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行书面审查时,应当事先公告通知。用人单位进行自查后,应当如实填报有关材料,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核查。

                                                     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