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主要任务

    发布日期:2014-05-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劳动关系处


    嘉构建发 〔2014]1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履职、社会协同、企业与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推进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公共服务和配套改革,大力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职工体面劳动,为加快“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宣传贯彻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园区、工地,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指导和咨询服务,加强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运用各种传播方式,发挥三方组织和各个部门优势,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着力增强企业、职工和社会各个层面的法律意识,提高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自觉性责任心。(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夯实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微观基础。继续开展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重点指导督促小微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合同内容,提高劳动合同质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继续开展“彩虹计划”,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加大职工职业病防治力度,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控与处置机制。(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联、市安监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二、加强执法监管和矛盾调处,切实做好维权维稳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畅通和规范举报投诉渠道,强化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打造“不欠薪嘉兴”品牌,进一步健全“两金一卡”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基层网格预警监控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等,强化源头治理、行业监管、分工协作,着力整治建筑装饰、餐饮服务、租赁经营加工等领域欠薪易发多发问题,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完善欠薪等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市人力社保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建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加强市、县仲裁机构效能建设,落实“快立案、快结案、办好案”原则,提高劳动争议仲裁能力和水平,年度结案率达到92%,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非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积极指导建立行业协会、地区商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整合政府、工会、企业和社会各方资源,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配合联动,加快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化劳动争议调解格局,确保70%以上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努力把劳动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市法院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三、深入开展“双爱”活动,全面提升和谐创建水平

    突出“六有六要、双爱双赢”主题,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丰富形式,层层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规模以上企业参与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典型培育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三方联动,分工负责,注重结合,以“双爱”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各项服务帮扶企业和职工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开展“双爱”活动的长效机制。(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活动,进一步健全创建机制,拓展创建领域,提升创建质量。大力推进各类企业参与创建,积极组织区域性、行业性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局面。认真开展新一轮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先进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完善评估、考核、督查和激励等工作体系。全市已建工会企业创建活动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以上开发区普遍达到创建标准。(市总工会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四、着力调节收入分配,加强基本公共服务

    加强宏观指导和调控,合理调节企业收入分配。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作用,积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试点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提供参考依据。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重点解决工资集体协商主体、程序、履约、监督和职工参与难等问题,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增强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改进和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加强对过高收入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调控,缩小行业之间、企业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努力化解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加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方便职工群众就地就近就医,落实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待遇。重视解决职工子女入学、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问题。(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五、加强技能提升和文化建设,促进职工体面劳动

    加强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建设。着力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技能培训等活动,支持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业务研修等学习,通过评选首席技师、职业技能带头人,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等途径,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培养技能人才,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和素养。(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大力发展先进企业职工文化,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和职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加强对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引导,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推动企业与职工形成共同的发展愿景。深化企业职工文化建设示范工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推进规上企业职工文化“八个有”建设。积极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健全民主协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制。增进对职工的人文关怀,畅通职工情感交流、诉求表达、民主参与的渠道,加强对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职工的心理疏导,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和谐。(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市企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引导,完善和谐构建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各行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加快推进行业工会建设,提升镇(街道)、村(社区)工会建设水平,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积极培育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地区商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完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充实评价内容指标,完善调查统计方法,推动建立县级评价体系,提升指数发布层次,提高全市劳动关系和谐构建水平。(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保障改善民生、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举措,宣传开展“双爱”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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