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7-01-18- 00:00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公安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构建健康有序的城乡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决定于201716日至3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对象

重点检查从事纺织、服装、鞋帽、箱包、KTV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和无证照用工单位。各地可结合当地行业特色、产业集聚等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区域和检查重点对象,尤其是覆盖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密集区。

二、专项整治行动内容

(一)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生产许可、居住证等;

(二)招用人员情况,包括招用人员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三)执行劳动法情况,包括禁止使用童工、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四)在用工过程中有无存在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外国人非法就业等违法犯罪情况等。

(五)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注重发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查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确定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检查人员,积极主动地开展执法检查。市联合整治行动小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

(二)认真排查辖区基本情况。针对部分无证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隐蔽、时间短、业主变换频繁的特点,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分片包干,加强日常巡查力度,按照不漏、不瞒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将所有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列表造册,建立辖区监管台帐,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对使用童工等非法用工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无合法证照的非法用工企业由市场监管及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注重舆论宣传引导。要采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强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依法用工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案件,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五)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相关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请各市人力社保部门于2017112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1742日前上报本地区专项行动总结材料。

联 系 人:徐沈斌  联系电话:82228838,传真:82228837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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