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浙江无欠新”行动、建设 “无欠薪嘉兴”的通知(嘉防欠薪发〔2017〕3号)
发布日期: 2017-17-12-26- 08:51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嘉防欠薪发20173

 

 

关于贯彻实施“浙江无欠新”行动、

建设 “无欠薪嘉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浙江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浙防欠薪发〔20171)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深入开展 “嘉兴无欠薪”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效监管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通过建设无欠薪县(市、区),深入打造“无欠薪嘉兴”城市品牌,全面落实“浙江无欠薪”行动。

二、建设标准

(一)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二)防范处置欠薪机制全面落地。提高镇街道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机制,依法有效解决欠薪问题。

(三)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能在7日内得到妥善处置;对个人讨薪极端事件或欠薪重大舆情事件,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并进行处置;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

三、实施步骤

各县(市、区)(含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2017年底前须向嘉兴市政府报送“无欠薪”县(市、区)建设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经嘉兴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政府,已经列入建设试点的秀洲区、平湖市、海宁市确保在2018年全部通过省考核验收,其他县(市、区)2018年力争列入省考核对象并通过考核验收。全市到2018年底前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四、工作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专项治理。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加强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大欠薪处置力度,对未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

(一)开展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

加强镇(街道)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对辖区企业实行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欠薪隐患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制度,强化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管,及时处理工资争议案件,加强工资支付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

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监管,全面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全面推行用工实名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三)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实施欠薪失信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制度,落实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做好贯彻“浙江无欠薪”行动建设“无欠薪嘉兴”实施方案制定、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监督考核等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全面落实“浙江无欠薪”行动。

(二)强化工作考核。将“无欠薪嘉兴”行动纳入“平安嘉兴”考核体系,加大对各级政府的工作考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县(市、区)、管委会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建设挂钩。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工作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三)注重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开展“无欠薪县(市、区)”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市、全省推广,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贯彻“浙江无欠薪”行动,建设“无欠薪嘉兴”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将本地区开展“无欠薪县市区”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7113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分别将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方案和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方案于2017113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