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通知
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已经成员单位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嘉兴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在市政府和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市领导小组日常协调议事职责,具体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全面统筹协调治理本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以及我市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
(二)研究分析我市欠薪形势,总结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以及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并向市政府或市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三)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成员单位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以及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贯彻实施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
(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本地区农民工工资联合专项检查工作;
(六)负责我市“ 无欠薪” 县( 市、 区)建设的申报和预审工作;
(七)积极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我市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按时相关工作台账及报表的报送;
(八)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妥善处理本地区重大群体性欠薪案件和突发事件;
(七)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考核不达标以及履职缺位的单位或个人,约谈属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并提出问责建议;
(八)完成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实体化办公,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室成员全体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可变更召开时间或临时组织召开会议。
附件:
2017年11月23日,市政府成立了嘉兴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为深入贯彻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加大成员单位间工作协调力度,夯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办公基础,经各成员单位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俞叶君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副主任:章 柘 市发展改革委重点办主任
章金春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陈伟平 市建筑业管理局支部委员
成 员: 陈启清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朱谢芳 市委政法委维稳处处长
潘放梅 市委宣传部外宣网络处处长
谢柬华 市经信委企业处处长
李剑群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大队长
杭文清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吴劲松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商克恭 市人力社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
高德明 市交通运输局建管处副主任
邬家海 市水利局规划建设处
居惠华 市商务局综合处副处长
徐佐平 市国资委改革发展处处长
周海峰 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监管处处长
顾 泉 市信访局接访处副处长
顾吉锋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