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嘉兴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人才补贴申报公告 |
信息来源:
人才开发处
发布时间:
2019-
07-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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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引进培育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硕博倍增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嘉人社〔2018〕102号)和《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嘉人社〔2019〕76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本级实际,现就今年市本级硕博人才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之前从未在嘉兴工作过),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嘉兴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除外)。具体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即2016年12月以前已在嘉兴(含所辖县市区)缴纳过社保的人员不能申请聘用补贴、工资外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安家补贴,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 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但不在嘉兴缴纳社保的博士,在嘉兴连续工作满36个月后可申请购房补贴(以工资单和纳税记录代替缴纳社保)。 嘉兴市属公办学校和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硕博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嘉教人〔2018〕207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嘉政办发〔2018〕51号)文件精神,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不纳入硕博倍增申报范围。 二、申报方式 2019年市本级硕博人才补贴申请采取线上申报和线下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安家补贴、聘用补贴、工资外津贴、攻读硕博奖励等6项由人才申报,挂职(兼职)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 1、线上申请:2019年6月30日—9月30日 方式一:登录嘉兴人才在线网站,点击“2019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申报通道”注册申报。 方式二:关注嘉兴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硕博倍增”注册申报。 2、线下复核:线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申请人进行线下复核。申请人须在接到复核通知起10日内持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复核)的,视为放弃今年的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登录申报通道,注册账号,硕博人才以本人身份证号(外籍用护照号)注册,并绑定本人手机号;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单位全称注册,并绑定操作人员手机号。 2、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报须知,作出诚信申报承诺。 3、进入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申报条件,分别申请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填写其他有关信息,上传其他证明材料,涉及基本信息(含证明材料)的无须重复填写或上传,如有修改请到基本信息中统一修改。 四、申报项目 1、购房补贴:硕博人才在嘉兴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在首次申请购房补贴5年内,该房产不得上市交易。购房补贴一般分两次申请,首次申请金额为应补金额的50%,第二次申请需在首次申请1年后且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首次申请时如已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请全额补贴。领取购房补贴时,须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 2、租房补贴:硕博人才在嘉兴市区范围内无商品房的(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申请租房补贴。博士2500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已申请购房补贴的,不能再申请租房补贴。 本次租房补贴申请的时间段为2017-2018年度。租房补贴按年度申请,每次按照上一年度硕博人才在嘉兴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具体为:上一年度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申请12个月补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可申请6个月补贴。硕士3年内、博士10年内停止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不能再申请租房补贴。 3、海归博士安家补贴:给予海归博士(在海外高校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含港澳台地区)一次性6万元的安家补贴。 4、企业硕博人才聘用补贴:对从市外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给予一次性聘用补贴,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 5、企业硕博人才工资外津贴:对从市外来市本级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给予3年内工资外津贴,博士1000元/月、硕士600元/月。 本次工资外津贴申请的时间段为2017-2018年度。工资外津贴按年度申请,每次按照上一年度硕博人才在嘉兴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具体为: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申请12个月补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可申请6个月补贴。硕博人才3年内停止在市本级缴纳社保的,不能再申请工资外津贴。 6、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对2017-2022年在市本级企业工作期间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以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准),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7、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补贴:对来市本级挂职(兼职)的市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博人才(含在高校就读研究生阶段满一年的在校生),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的,给予企业50%的补助(博士最高8万元/年、硕士最高4万元/年),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的,给予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的补贴,按原渠道列支。挂职(兼职)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其中,第1-6项由人才申报,第7项由用人单位申报。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嘉兴市人力社保局:0573-82228962、82228943 南湖区人力社保局:0573-82061860 秀洲区人力社保局:0573-82721856 经开区人力社保局:0573-83677751 嘉兴市教育局:0573-83831932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3-83687707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573-82302311 2、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可根据人才发展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涉及的人才补贴与我市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前”等均包括本级或本数。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