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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院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0- 02- 28 15: 33
浏览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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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嘉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编号133040000507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嘉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研究拟订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业务工作检查指导。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管理人事、劳动仲裁员及组成仲裁庭。承担仲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业务指导

 

 

 

 

住    所

浙江省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

法定代表人

张凤高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5

54.24

网上名称

嘉兴市人事劳动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根据《关于市人力社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南湖区、秀洲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的批复》(嘉编〔2019〕13号),我单位按《细则》规定于2020年1月申请办理了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2019年,市仲裁院以主题教育精神为引领,在局党委和分管局长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线,优流程、强办案、重基层、精服务,不断提升仲裁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市人力社保局被评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业务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市仲裁院被评为2019 年度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互联网+调解仲裁”成绩突出仲裁院。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流程优化,案件处理效能进一步提高。
     1.按期调处各类争议案件。2019年度,全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7817件,涉及劳动者10623人、结案金额 26998.6万,调解成功率 88.8%。其中全市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案件3149件,涉及劳动5209人,涉案金额15554.62万元。审结案件3284件(含上期末未结案件353件),结案率93.8%,调解撤诉率78.6%,一裁终局率57.3%。镇(街道)调解组织受理案件4668件,涉及劳动者5414人,达成调解协议4480件,涉案金额11444万元。
     2.明确案件受理范围。落实沈市长重要批示精神,召开市本级仲裁系统专题会议,明确市仲裁委管辖企业范围,并统一社保补缴类案件受理时效,强调强化办案全流程管理,推动办案质量提升。
     3.进一步推行要素式审理模式改革。针对争议事实相对简单、案件分类相对明晰的案件,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简化庭审程序和法律文书,提升办案效率。
    4.完成仲裁庭改造验收。市仲裁委“数字化仲裁庭”改造验收工作正式完成,全部设备投入使用,实现庭审实时录音录像、证据实时展示、庭审光盘刻录保存等完备功能,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程度迈上新台阶。
   (二)聚焦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推进。
   1.加强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贯彻省人力社保厅平安考核指标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第一时间传达并进行指标分解、细化落实,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建立以 “调解、监察、仲裁”三位一体劳动纠纷化解平台为核心,融合综治、司法、公安、工会等各部门力量的 “1+X”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大平台”。在2018年成功申报9家单位的基础上增加申报至59家,占全市镇(街道)比例的80.8%。强化指导服务,重点开展基层调研和多元化解工作基层指导,帮助破解基层工作难题,通过自我加压、拉高标杆,努力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高标准高质量的基层劳动争议化解新模式。
   2.铺开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注重发挥用人单位预防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申报10家单位作为第三批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预防调解示范单位,通过重点指导和典型引路,积极探索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内部纠纷、协调劳资关系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助力企业发展。
   3.积极参与学习交流。参与在安吉召开的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改革创新现场会,交流规范化建设先进经验做法,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组织全市12人参加全省调解员现场培训,26人参加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远程培训,进一步拓宽了办案思路,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探索合作创新,仲裁部门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1.推进长三角仲裁合作共建。与上海市松江区、长宁区,安徽省安庆市签订仲裁共建合作协议,助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城市劳动调解仲裁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省、市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2.开展庭审公开活动。邀请市人力社保局其他科室的80、90后年青干部旁听仲裁庭审,观摩仲裁员对证据展示系统、视频监控录入、电脑及数据同步等功能的演示,“零距离”体验劳动仲裁公开活动,感受“阳光仲裁”。
    3.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利用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全市所有仲裁案件实时准确录入,在线公布调解仲裁办事须知、流程指引、风险告知、注意事项、各级调解员仲裁员名册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四)狠抓队伍建设,专业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素质,增强调解仲裁服务社会能力,经过层层选拔,我市派出4名选手分别参加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业务技能竞赛决赛,选派的2名仲裁员分获一等奖和三等奖,两名调解员获三等奖,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奖。通过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在全市调解仲裁系统掀起了“钻政策、抓业务、强服务”岗位练兵热潮,有效推动了调解仲裁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此外,今年我市研究出台《嘉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廉洁自律准则》、《仲裁员工作职责》、《书记员工作职责》、《仲裁受理接待工作职责》等制度规范,把仲裁员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强化职业操守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同时,继续打造“便民仲裁、阳光仲裁、微笑仲裁”仲裁品牌,提升窗口服务形象,真正将“一杯热茶、一张笑脸”的人文精神融入仲裁文化当中,将“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原则贯穿仲裁工作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的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劳动人事案件处理力度。一是继续优化办案程序。以要素式办案改革为契机,简化办案流程,规范处理程序,确保年底完满完成省厅结案率92%,调解率70%的考核目标。二是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实施案例研讨制度,落实裁审衔接。创新仲裁服务形式,继续畅通“绿色通道”,对集体性劳动争议,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当日立案。三是提高仲裁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仲裁案件100%实时在线办理。逐步推进调解系统乡镇(街道)组织全覆盖,实现基层调解案件在线办理。同时,进一步发挥基础数据在仲裁预测、决策中的作用。强化对指标含义、数量关系的精准把握,确保全市统计分析材料口径一致、数据翔实、关联平衡、合理延续。
   (二)持续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度。一是贯彻省人力社保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平安考核相关指标要求,协同相关处室,完成对镇(街道)调解组织的指导和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全市镇(街道)调解争议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用人单位调解组织建设。建立服务企事业平台,畅通对接渠道,健全指导机制,配合省厅完成第三批非公有制企业调解组织示范申报和考核验收工作。三是健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联系,司法行政、公安、住建、工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等部门参与,协同开展劳动纠纷化解工作。
   (三)不断提升作风建设工作高度。一是推进仲裁员廉政建设制度。贯彻落实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纪律建设,履行自身职责,提高自身站位,筑牢底线。二是进一步以强化仲裁队伍建设为重点,强化办案全流程管理,提升规范办案和服务水平。三是打造仲裁服务品牌。继续将“微笑仲裁”、“阳光仲裁”、“便民仲裁”的人文精神融入至仲裁文化当中,在仲裁活动中和谐办案,营造风清气正、便捷高效的良好氛围。

文化类事业单位公益指标报表

文化类事业单位公益指标

数值

单位

备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

情况

 1.2019年没有涉及奖励事项。
 2.2019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
 3.2019年没有接到社会投资。

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未接受捐赠资助。

事业

单位

委托

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在网上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

意 见)

经审查,同意公示。

 

 

分管领导:                        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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