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开展2020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 ||||||||||||||||||||||||||||||||||||||||||||||||||||||||||||||||||||||||||||||||||||||||||||||||||||||||||||||||||||||||||||||||||||||||||||||||||||||||||||||||||||||||||||||||||||||||||||||||||||||||||||||||||||||||||||||||||||||||||||||||||||||||||||||||||||||||||||||||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0-
07-
28
17:
18
浏览次数:
|
||||||||||||||||||||||||||||||||||||||||||||||||||||||||||||||||||||||||||||||||||||||||||||||||||||||||||||||||||||||||||||||||||||||||||||||||||||||||||||||||||||||||||||||||||||||||||||||||||||||||||||||||||||||||||||||||||||||||||||||||||||||||||||||||||||||||||||||||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党委组织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人力社保局、党工委组织部,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激励高技能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关于印发<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的通知》(嘉委人才〔2020〕7号),决定开展2020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拔尖人才(以下简称“嘉兴市高技能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坚持“服务发展、高端引领、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原则,重点支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具有重大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为企业和社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在生产和工作一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遴选名额 2020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拔尖人才计划遴选40人左右,分嘉兴首席工匠、嘉兴巧匠两个层次,其中嘉兴首席工匠10名左右,嘉兴巧匠30名左右,最终入选人数可根据评选结果做相应调整。 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名额指导数见附件1。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层次项目。推荐人选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 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即2019年6月30日前成立),全职在嘉兴工作满2周年(即2018年6月30日前已在嘉兴全职工作),入选后原则上需继续在嘉兴全职工作3年以上。 3. 原则上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4.同一申报人申报“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不得超过3次。公务员、参公人员、已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不得申报“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嘉兴首席工匠资格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极高技艺,处于省内外技术技能领域前沿,能引领产业技术发展,在技能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2.近五年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模,省“万人计划”、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等荣誉或其他同级别及以上荣誉(高技能人才类),享受国务院津贴和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3.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4.在国家、省级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全国二类、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5名,省级二类竞赛中取得前3名; 5.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业绩,所带徒弟成为企业的技能骨干,在工作和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嘉兴巧匠资格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精巧技能,在市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处于拔尖水平,能大力推进产业技术发展,在技能岗位上有较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2.近五年内获得省劳动模范、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首席技师、市技术能手,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拔尖)、市“南湖百杰”等荣誉或其他同级别及以上荣誉(高技能人才类); 3.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能够排除重大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作出较大贡献; 4.在省、市级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5名,省级二类、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中取得第1名; 5.发扬团队精神,诚心传授技艺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四、遴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地各单位根据推荐指导数(见附件1)采取部门推荐或专家举荐等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开展申报推荐,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应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候选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及佐证事迹贡献的材料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由推荐地人力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申报材料经各地党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核把关后,由各地人力社保部门报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推荐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市属或在嘉省(部)属的,直接向嘉兴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2.初选。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各地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设立初评专家组,根据嘉兴市高技能拔尖人才的遴选标准和条件,以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原则,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及实地核查工作,提出初选入围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嘉兴首席工匠初选未入围人员可选择参加当年度嘉兴巧匠初选。 3.复评。市委人才办组建“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评选委员会,由相关技能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嘉兴市高技能拔尖人才的复评工作,按照“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目标要求,可对初选结果提出调整意见。 4.公布。根据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请市委人才办、市专项办主任会议审议。最终入选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发布。 五、支持管理 1. 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拔尖人才授予“嘉兴市拔尖人才”称号,发放嘉兴市“人才绿卡”, 嘉兴首席工匠凭卡享受市级高端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待遇,嘉兴巧匠凭卡享受高级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待遇。 2. 对嘉兴市高技能拔尖人才“嘉兴首席工匠”层次的给予30 万元的特殊支持;对嘉兴市高技能拔尖人才“嘉兴巧匠”层次的给予15万元的特殊支持,分3年拨付到人才所在单位,主要用于技术创新、工作室建设、合作交流、项目开发、人才培养等创新活动。对 35 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入选的,上浮 5%的奖励额度。 3.入选的嘉兴巧匠可在后续年度申报嘉兴首席工匠,对由嘉兴巧匠入选嘉兴首席工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扣除已资助金额进行差额资助,并享受市级高端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待遇。 4.对入选的“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拔尖人才年薪在20万元以上的,在3年内按年度给予一定金额的专家津贴补助。 5.高技能拔尖人才入选者所在地的县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制订培养支持方案,加强对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价,为高技能拔尖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 6.嘉兴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高技能拔尖人才入选者进行管理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管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以及入选后因个人原因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按程序取消荣誉称号并收回证书,同时取消特殊支持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切实将本地区优秀的高技能人才遴选出来。 2.各推荐单位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3.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8月7日前,将推荐函、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装订成册报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附件材料全部扫描成PDF文本格式。 联系人: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姚嘉晔,联系电话:82228815,通信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邮编:314001,电子邮箱:122429905@qq.com。 附件:1.嘉兴市高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指导数 2.2020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 拔尖人才申报表 3.2020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 拔尖人才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嘉兴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 嘉兴市高技能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指导数
附件2 2020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拔尖人才申报表 申报类别:□嘉兴首席工匠 □嘉兴巧匠 候选人姓名: 职业(工种): 工 作 单 位 : 推 荐 单 位 : 2020年 月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填写。被推荐人对填写内容和本人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名确认。 二、此表由各推荐单位报送至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并附电子文档。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7日。推荐工作结束后,材料不作退还处理。 三、具体要求 1.年月:用公历,用“.”分隔年、月,如1960.01。 2.籍贯:填至县(区),如嘉兴市南湖区。 3.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4.荣誉证书、获奖成果、发明专利按填写顺序附复印件;代表性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将刊物名称、目录及发表论著的首页按填写顺序附复印件。 5.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意见:需对被推荐人的主要贡献作出概括(500字左右),并签署意见。 6.所有打印和复印材料均用A4纸。
附件3 2020年“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高技能拔尖人才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嘉兴首席工匠 □嘉兴巧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