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年度核验情况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2-
06-
30
10:
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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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三条,许可机关每年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现将全市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核验情况对外公布,请相关用工单位,根据核验情况谨慎选择合作的人力资源企业。人力资源企业的劳务派遣资质和年度核验结果,可通过“乐业富民”智能化平台-资质查询模块(https://www.leyejia.com.cn/)进行查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