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0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2- 09- 08 14: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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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彩红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裹粽工技术职称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柑橘繁育等 34 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1〕2 号)第13项“粽子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具体规定了粽子制作从业人员应会的专项技能要求,明确了粽子制作职工技能培训和考核的内容要求,经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可以获得粽子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为粽子制作从业工人入职及职业发展提供了依据,用工单位可以开展粽子制作专项技能培训和申报考证。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66 号)精神,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公信力的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在本企业从业人员较多,且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人社部门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职业技能等级原则上分为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五级至一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依据本办法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版)》中技能类职业(工种)—2—(准入类除外),以及后续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应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认定活动;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由开展认定试点企业牵头,会同行业协会(学会)、技工(职业)院校等单位,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术规程(2018版)》编制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经省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公布后,作为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依据。

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证职业名称应该在国家发布的技能人员职业目录里。您在建议中提到建立粽子制作从业人员(裹粽工)技能等级晋升通道,考虑到目前“裹粽工”不在国家发布的职业目录里面,可以向人社部门申报新职业。我们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大力支持本地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向上级人社部门申报新职业、开发新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或者考核规范,作为企业新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证依据,为企业职工职业晋升通道的建立搭建桥梁。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李富荣 联系电话:83837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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