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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嘉兴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3- 10- 23 09: 4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市属有关单位:

为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优化技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035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0等文件要, 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职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中的技能类职业,且2018年以后颁布新版职业技能标准。

标准查询网址http://biaozhun.osta.org.cn/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备人才培养或培训服务职能的各类独立法人主体(含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民办非企业、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社会团体等)

具有专门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考务管理人员、专兼职考评人员和督导人员等

具备与评价职业相匹配且符合评价标准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工(量)具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并具有丰富的培训或评价经验

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相关管理制度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

自愿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连续3年以上培训(评价)经历累计1万人次以上的相关培训评价规模

2.已开展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评价累计评价200以上

3.达到民政部门4A以上评估等级

(七)暂无机构承接的职业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同等条件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单位优先考虑。

、遴选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拟申请成为社评组织,可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zynl.rlsbt.zj.gov.cn/ ) 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选择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业务模块,并上传如下材料

1.《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表》(见附件)

2.场地设备设施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遴选评估

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察看和技术评估,择优确定。

上网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及其开展评价认定的职业、等级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备案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及证书编码方案试行》对评价机构进行赋码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公布,出具回执

、工作要

(一)为确保质量,首次申报职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同一职业累计不超过5家社评组织(不含技工院校)

(二)市属社评组织申报截止时间20231030

联系人: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蒋良峰,电话83837016

市人力社保局技能鉴定中心:武桢,电话82228819

 

附件: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表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19

   


附件

 

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盖章)       

 

                                

 

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意见

意见:

 

(单位盖章)

  月  日

 

 

 

申 报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机构类型

 ¨院校  ¨企业单位  ¨企业  ¨行业协会(学会) ¨科研院所


申报单位地址


邮编



负 责 人


职务


职称(职业资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职务


职称(职业资格)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工 作 人 员 情 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务(职称、职业资格

分工





























专 家 情 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

专业/专业方向


































考 评 人 员 情 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技能等级

专业工龄

考评职业领域

是否持

考评员证 






























已建立规章

制度目录


 

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

 

序号

职业编号

职业名称

工种名称

等  级















































          职业(工种)场地设备情况

考场地址:                                  场地所有:自有 租赁

考核场地

面积

理论知识机考机位数

技能考核场地工位数




考核设备

设备名称、型号

数量

设备名称、型号

数量

























检测设备

设备名称、型号

数量

设备名称、型号

数量

















  注:本表需按申报职业(工种)单独填写;公用场地设施设备可重复填写。申报多个职业(工种)请另行复印,场地属租赁的需附租赁协议(合同)

 

 

浙江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诺书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保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信息。

  3.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严格按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不乱收费。

  如未兑现上述承诺,人力社保部门将依法取消我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资格。

 

 

     单位(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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