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10-15 13:20    信息来源: 待遇核发科    浏览次数:

蔡土贵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社部和人社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20年9月实现社保经办信息系统省级集中, 2022年5月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逐步统一了政策执行,统一了基金管理,统一了信息系统,统一了经办服务。国统系统上线以来已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机、服务窗口等渠道成功办结766万件社保事项。

一、部门间协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要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健全信息共享机制。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调。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社保医保税务参保一件、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等多部门事项联办。公安、民政等部门与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共享有助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业务时核实有关个人信息,避免出现差错。但实际工作中,还是存在一定的数据壁垒,如税务个税申报数据、公安常住人口或流动人口等数据,信息共享还有障碍。社保信息系统为省级管理,数据运用和接口开发需省里统一部署。2023年,我局启动 “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户籍人口全数据底座(主要涉及人社、医保、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数据),探索建立“数据找人”,提升大社保政策、管理、服务、监管水平,分析社会保障制度运行情况,共同促进建设全省“共富型大社保体系”。相关工作得到了省厅领导的肯定。

二、经办机构基础保障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提供足额经费保障,不断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领导的基础和保障。一是加大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同级社保保险经办机构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形成常态化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经办机构的各项业务正常开展,重视加强社保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人员配备。落实《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业务内容、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人员数量,充实社会保险经办队伍。拓展人员供给渠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人员供给,充实到符合有关规定、满足现实要求的工作岗位完成相关经办工作,并按照要求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人员管理、完善考核机制,落实统一着装、工资待遇保障措施,健全容错机制,做好人文关怀。由于我市机构改革和市本级经办模式的特殊性,人员编制还是比较紧张,影响到参保扩面、稽核内控、“创改开”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压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加强无障碍服务,通过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便利服务。结合办事群众的年龄、教育背景、生活环境和习惯等不同,分人群提供针对性、差异化的服务措施,避免“一刀切”。通过各项创新举措,如“红色代办”、“窗口帮办”、“上门代办”、“难事帮办”和“政务服务大篷车”等,落实高龄、空巢、失能老人特殊服务具体举措,提升群众享受智能化服务,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和满意度。目前我们也在探索主动感知服务,通过“政策找人”“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让更多的人了解社保政策,提高其对社保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帮助他们更好地享受到社会保障福利。

四、整合数据资源和提升数据价值安全保护。社保经办机构应遵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依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做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共享应用等工作,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系统经办业务,做到全流程进系统、全规则入系统、全数据存系统,实现全闭环规范管理。健全风控预警、稽核内控功能,切实增强风控能力。强化数据共享、数据规范管理,实现联网核验和联动经办。建立完善系统功能和加强数据监控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市已实现国统数据回流,今年我局正在谋划社会保障卡平台建设工作,将以社保数据为主的人社数据汇聚到一个系统平台,通过对回流数据和部门间数据的运用和分析,加大“数据找人”工作力度,精准扩大参保覆盖面,同时做好数据安全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以数字化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在参保登记、保险费征缴、待遇发放和资格认证、基金运行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数据协同作用,提高经办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业务下沉,拓展社银合作网点,打造专业化的经办队伍,创新经办服务,推动社保经办服务由标准化、规范化转向一体化、综合化、增值化,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社保经办基础保障。同时也恳请财政部门加大对社保经办事业的经费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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