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将分批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决定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小学教师16名、初中教师3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3.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12月18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和对口专业要求,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普通高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若无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4.大学期间(含硕士、博士就读期间)曾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或院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如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签约、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16时。
2.报名方式: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嘉兴经开区校园招聘报名平台”,按提示填写应聘人员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手写签名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2024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择业期承诺书(附件4)和学历学位证书;③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暂不提供);④提供大学期间一、二、三等奖学金或院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佐证材料。以上所需材料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原件照片,现场复核时须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4.其他要求: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生报名之后可在“嘉兴经开区校园招聘报名平台”实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4年12月18日16时之前重新报名。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接到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2.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9:00-11: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23幢教学楼105、109教室。
(3)要求: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14:30-16: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形式: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按照1:6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其他学科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笔试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下一考试环节;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技能测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考生在笔试环节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时间:2024年12月22日(星期日)9:00-11: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形式: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学科基本技能(具体测试内容现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
(1)时间:2024年12月22日(星期日)13:00-16: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现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其他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同一招聘岗位若总成绩相等造成入围体检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决定岗位排名。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由各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替补)。
(六)签约
考察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三方协议,逾期不签约的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替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教师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市、区有关人才政策,发放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最高45万元/人、硕士最高23万元/人)。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纪工委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招聘信息均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五)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
0573-83998111 (嘉兴经开实验教育集团)
0573-83689269 (嘉兴市洪兴实验学校)
0573-82208075 (嘉兴市阳光小学)
0573-82300678 (嘉兴市秀洲区塘汇实验学校)
0573-83377982 (嘉兴市茶园小学)
0573-83370801 (嘉兴市文贤学校)
0573-83620717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嘉兴经开实验小学)
0573-83838519 (嘉兴国际商务区实验中学)
0573-82600257 (嘉兴市双溪湖实验中学)
0573-82208498 (区民生事业部)
监督电话:0573-83635561(区教育纪工委)。
附件:1.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