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嘉人社〔2018〕2号)等文件规定,经申报,嘉兴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拟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条件的鲍叶华等724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
联系单位:嘉兴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中环南路839号星禾广场1号楼主楼813室)
联系电话:0573-8222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