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2025年嘉兴市级技能人才补贴申报公告
信息来源: 职业能力建设处
发布时间: 2025- 02- 25 15: 32
浏览次数:

为实施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和新时代“技能嘉兴”行动,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根据《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嘉委办发〔2022〕33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技能嘉兴”行动的十条举措>的通知》(嘉委人才办〔2023〕6号)等文件,现就2025年嘉兴市级(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技能人才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日9:00至2025年3月25日18:00。

二、申报项目

个人申报项目4项(1-4),单位申报项目5项(5-9)。

1.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2. 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

 

3.入选大国工匠奖励

 


4.企业引才个人专项奖励(大国工匠)

 

5. 企业引才补助(大国工匠)

 

6. 企业引才奖励(技师)

 

7. 企业育才补贴(技师)

 

8. 企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才培养奖励

 

9. 技能研修培训补贴

 


请用“浙里办”APP或微信扫码查阅技能人才补贴政策申报内容。

三、申报途径

(一)个人申报

登录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点击进入“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专栏,实名注册后,进行人才认定(已领取人才码的无须重复认定,下同),经审核通过后点击“资金申领”→“个人补贴申请”进入申报。

(二)单位申报

登录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点击进入“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专栏,实名注册后,点击“资金申领”→“企业补贴申请”进入申报。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1.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公告和诚信申报承诺内容,作出诚信申报承诺。

2.申报前先如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需修改请在“个人中心”→“我的信息”进行操作。

3.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后再根据资格条件逐项申报补贴,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经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尽快打印申请表,由本人签字承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申报期内完成扫描或拍照上传。

5.申请表经复核通过后完成申报流程。

(二)单位申报

1.申报单位经办人以单位法人账号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公告和诚信申报承诺内容,作出诚信申报承诺。

2.根据资格条件逐项申报补贴项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3.申报项目经初审通过后,经办人应尽快打印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申报期内完成扫描或拍照上传。

4.申请表经复核通过后完成申报流程。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和个人,请根据单位行政归属地,选择南湖区、秀洲区或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单位和个人在3月25日18:00前提交过申请,经审核退回的或未完成申报流程的,可在3月30日18:00之前补充完善并提交,3月30日18:00起申报窗口关闭。

2.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不纳入技能人才补贴支持范围。本公告所指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人民团体、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且税收纳入市、区财政体制。

3.技能人才工作时间的认定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为准(不含自谋职业参保,下同),即对于2022年7月及以前已在嘉兴地区(含所辖县市区,下同)缴纳过社保的高技能人才,个人不能申请高技能人才购房补贴、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企业引才个人专项奖励(大国工匠),单位不能申请企业引才补助(大国工匠)、企业引才奖励(技师)。涉及连续缴纳社保时间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参保后起算,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社保连续缴纳时间。

4.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高技能领军人才)、中华技能大奖、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世界技能大赛银牌、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首席技师等荣誉的入选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5.技能人才申请补贴时须仍在岗,属劳务派遣人员的,申报时工作单位须填写实际用工单位,而非劳务派遣机构。技能人才或单位收到补贴后,应按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6.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快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政务服务、待遇入卡等领域应用的要求,个人申报项目补贴资金将拨付到本人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金融账户,请确保金融账户已激活。

7.技能人才及单位均应诚信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技能人才补贴的,须退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并取消享受其他人才政策资格,纳入征信记录,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82228943

嘉兴市人力社保局:82214168

南湖区人力社保局:83688331

秀洲区人力社保局:82721862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8361966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