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的通知 | |||||||||||||||||||||||||||||||||||||||||||||||||||||||||||||||||||||||||||||||||||||||||||||||||||||||||||||||||||||||||
信息来源:
职业能力建设处
发布时间:
2025-
02-
25
15:
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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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有关院校、行业协会(学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嘉委办发〔2022〕33号)、《关于印发<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与深化“技能嘉兴”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委人才办〔2023〕11号)等文件精神,拟举办2025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班,现面向全市征集研修培训班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面向“135N”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数字经济产业,适应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 2.面向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文化旅游、餐饮服务、安全保卫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养老护理、育婴托幼、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 3.面向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符合数字农业、农机装备、农村电商以及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需求。 4.针对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开发研制有价值的新产品、新工艺,或相关职业(工种)领先的新技术和新方法,适应国际国内前沿领域发展趋势。 5.针对“金蓝领”等一线岗位从事关键生产技术工作,能传技带徒、传授技艺、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 6.纳入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手工技艺,具有传承历史,并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办班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办班质量,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办班标准(试行)》(见附件2),在办班过程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制定方案。申报单位应在充分掌握培训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配强师资力量,培训课程契合学员需求,技术领域及技能层次定位清晰准确。培训项目应具有代表性,参训学员应以高技能人才为主。每个项目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并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外出实地考察交流。 2.规范培训管理。列入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的项目应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主办单位应在制定办班方案、发布培训通知、组织学员招募、实施培训计划、报送办班总结等环节把握时间节点。培训档案资料存放须完整有序,包括学员登记表、培训照片或视频、教学档案、培训计划、授课教师名册等。培训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将派员驻点跟班。 3.加强经费保障。办班经费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牵头解决。列入2025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的项目,根据实际支出给予主办单位最高3万元的办班补助。研修班不得向参训学员收取费用。 三、项目申报 各申办单位围绕本地本领域实际需求,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填写《2025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将纸质稿会同电子文档,于3月5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再受理。研修项目经审核论证后,将发文公布2025年办班计划。 2025年全市拟举办20个高技能人才研修班。研修项目经审核论证后,将发文公布2025年办班计划。
联 系 人:薛江 联系电话:82228817、13586454980(浙政钉同号) 联系地址:中环南路839号,星禾广场1号楼609室
附件:1.《2025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 2.《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办班标准(试行)》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1 2025年嘉兴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嘉兴市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办班标准(试行)
一、课程师资(40分) 1.培训时间(10分):2天得5分,3天及以上得10分(每天不少于8课时); 2.实地考察(10分):不少于半天得5分,赴市外考察得10分; 3.课程安排(10分):综合学员评价; 4.师资水平(10分):综合学员评价。 二、学员管理(30分) 1.学员规模(5分):30-60人满分,每多或少1人扣1分; 2.高技能人才占比(10分):≥90%满分,每少5%扣1分,须提供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证书; 3.参训率(5分):≥90%满分,每少5%扣1分,须提供考勤表; 4.学员评价(10分):综合学员评价。 三、培训管理(30分) 1.经费使用(10分):培训班不得向学员收取费用,不得将培训班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机构运作(一票否决)。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师资、教学用品、场地租赁、外出考察、食宿交通等,并提供相应资金支出票据(无票据不得列支,课酬等不得通过现金形式发放)。 2.过程管理(20分):开班前至少7天按要求提交办班方案,得5分;开班前至少5天印发培训通知(通知印发后,培训课程及师资不得调整),开班前至少2天完成学员招募,得5分;办班结束10天内按要求报送办班总结、经费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经审核后装订成册),得10分。 四、其他说明 1.学员评价。培训班结束当天由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承办方组织全体学员进行线上评价。 2.结果应用。根据上述标准,评分<60分或办班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不予拨付办班经费补助,两年内不再受理办班申请;评分<70分且处于所有班次后10%的,一年内不再受理办班申请;评分≥80分且处于所有班次前30%的,授予“优秀组织奖”,并在次年办班申报时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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