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5-
06-
20
14: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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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延迟退休背景下低龄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强积极老龄观宣传平等就业”方面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扩大老年群体再就业服务供给。近年来,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低龄老年人再就业工作,市县联动引导传统行业开发农技推广、乡村服务、物业保洁、家政护理等老龄人口就业选择较多的岗位,鼓励企业适当调整招录年龄,推出部分轻体力、易操作、低风险的岗位,促进超龄人员再就业。同时,依托全市760余家老年协会和1900余家涉老社团,广泛开展“银龄讲学”“银龄互助”等项目,我市社会组织涉老类公益创投项目资金超1000万元。二是强化法律支撑,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积极开展“开工第一课”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劳动监察员、律师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的普法宣讲,营造平等就业环境。截止目前,累计为2.22万家企业、近10万名劳动者提供用工管理、就业指导培训。 下一步,加大劳动用工监管力度,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查处就业歧视、不规范用工等违法违规问题。设立实体化劳动维权服务站,配备专职调解员或法律顾问,为低龄老年劳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仲裁申请指引及争议调解等“一站式”维权服务。 二、针对“健全老年群体再就业服务体系”方面 一是集聚多方资源,打造老年群体再就业服务平台。整合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驿站)、党群服务中心、共富工坊等要素资源,打造一批就业公共服务站点,畅通“15分钟就业服务圈”。累计建成人力资源市场24家、零工市场(零工驿站)134家、“好就业”服务站54家;建成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平台、零工平台、智慧就业码等线上平台,为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提供平台支持。二是打造多元队伍,创新老年群体再就业服务模式。开发保洁员、针织工、打包工、组装工等适合超龄劳动者灵活就业岗位,打造“六个专”工作模式(即设专区、建专窗、配专员等)拓展老年群体就业增收渠道。累计帮助老年人实现就业1.03万人次,就业增收超1千万元。其中,《探索构建“银发”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列入“2024年人社领域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第二批最佳项目”。三是加强多维支持,做好老年群体再就业政策衔接。现行职称政策规定,延退政策实施后,专业技术人员到了原退休年龄(即男60岁、女55岁或50岁)后,选择延退并参保缴费的,可继续申报职称,获取相应的职称证书。 下一步,全市将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加快推进银发再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范围的产业特色和就业市场需求,新增100家规范化就业公共服务站点;新增入库银发人才不少于1000名,为老年群体提供精准化就业服务。 三、针对“完善老年群体再就业权益保障”方面 全力保障大龄劳动者权益。根据《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大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截止目前,我市大龄劳动者单工伤参保人数为5.87万人,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1.9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落实单工伤保险制度,同时,督促企业在招聘和使用大龄劳动者时,能够充分考虑其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匹配相适应的工作岗位,签订劳务协议,保障老年群体合法的劳动权益。 最后,感谢对低龄老年人再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