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64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25- 07- 02 1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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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建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行工伤保险全覆盖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第一条提案”方面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我们深感认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退休返聘人员在企业中的比例逐渐增加,确实存在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工伤风险及后续保障问题。
    原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劳动年龄段人员,但考虑到企业实际用工情况,我省于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大龄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截止今年4月,我市共有5.87万名大龄劳动者参加特定人员单工伤险,有力保障了大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分散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

您提出的“将工伤保险全覆盖用工在岗人员”的提案,我们会向省厅反映,同时积极探索其他形式的保障措施。

二、针对“第二条提案”方面

关于您提出的“督促企业把好用工关”的提案,大龄劳动者由于身体机能退化或自身基础疾病等因素影响,劳动能力有所下降,用人单位确应充分认知录用大龄劳动者带来的风险。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确保企业在招聘和使用退休返聘人员时,能够充分考虑其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匹配相适应的工作岗位,避免因工伤事故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感谢您对工伤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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