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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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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养老工伤保险处
发布时间:
2026-
06-
03
16:
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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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5年3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明确: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制度安排,对促进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12月5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文件,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为响应上级号召,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大惠民力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65 号) 三、主要内容 2026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等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具体为:2000元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360元提升至每人每年500元。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 五、施行时间 本通知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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