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养老工伤保险处
发布时间: 2026- 05- 11 1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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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鑫芳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全覆盖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充分听取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等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序号

主要建议

答复内容

1

关于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参保内生动力方面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由中央层面统一制定和规划。依据现行规定,新业态劳动者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区间内自主选择,具有较强的自主性与灵活性,能够较好地适应新业态劳动者的收入特点与保障需求。本地户籍也可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每年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及7000元六个档次。同时,我市支持新业态劳动者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强化政策宣传,让政策“读得懂”、待遇“算得清”,不断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保障覆盖面。

2

关于优化服务供给,打通流动保障堵点方面

我市各县(市、区)均设有线下社保业务办理、咨询固定窗口,方便老百姓线下办理及咨询。同时,持续优化“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新业态人员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实现养老保险查询、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高频事项线上“一站式办理”。对于社保费用缴纳,税务部门也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方式,线下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和各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线上可通过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手机端便捷办理,切实解决流动就业的后顾之忧。

3

关于厘清责任边界,构建政府—平台—企业共担机制方面

我省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以下简称新职伤)试点,嘉兴积极落实上级政策,同步开展新职伤确认、鉴定、待遇报销等各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积极探索,厘清各方责任边界,构建政府-平台-企业共担机制。一方面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多出惠民利企政策,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另一方面要督促平台及企业压实主体责任,为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人员参保缴费。对于无固定劳动关系人员我们将重点落实国家最新政策,确保所有符合试点要求的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同时积极引导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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